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
通 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31号)精神,为了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申报,请分别于5月20日和10月20日以前报送申报资料。
二、申报资料。申报以创业园区为单位进行,每个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
1、《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严格按豫人社就业〔2014〕31号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包括封面、申请表等内容,并在需要的地方签字、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地需核对与原件一致);
3、企业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
4、企业员工花名册;
5、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照片(电子版),专利证书或专业资质证书照片(电子版);
6、PPT演示文档,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市场背景、企业优势、创业团队等,篇幅限制在8分钟以内(仅提供电子版)。
7、进驻创业园区的场地租赁合同。
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创业园区汇总本园区的申报项目,填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并提供园区概况、园区主体资格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园区的认定文件。
三、申报程序。创业者向所在创业园区提交申报资料,创业园区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后,与园区概况等资料一并报所在省辖市、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所有园区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核对有关资料原件,审核申报资料真实性,填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后,统一报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报电子版)。省直有关部门主管或认定的创业园区可由主管或认定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也可由园区直接报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报电子版)。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作为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有力抓手,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惠及更多的创业大学生。要按照豫人社就业〔2014〕31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进行审核,真正把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又需要扶持的创业项目筛选出来。
联系人:吴军辉 雷德哲 韩喜明
联系电话:0371—69690083
电子邮箱:dxscyfcxm@163.com
附件: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