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第二届创业大赛预赛情况的通报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及举办系列创业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14﹞219号)和《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口市第二届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创﹝2014﹞1号)精神,周口市举办了第二届创业大赛。通过创业大赛预赛,各县市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经过紧张激烈的比赛,选拔出了符合条件的创业之星,并上报了参加决赛名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预赛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个别县市区不按照文件要求,对创业大赛缺乏重视,宣传组织不到位,选拔创业之星时违反文件要求程序,不经过创业大赛预赛,直接上报创业之星。经过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同意,对各县市区预赛情况予以以下通报:
一、对郸城县、项城市、淮阳县进行表扬,在创业大赛预赛中宣传到位、报名踊跃,比赛有序、组织严密,考察认真,严格把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对沈丘县、太康县、东新区、港区予以通报批评。不举行创业大赛预赛,主观臆断,没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直接上报创业之星,严重违背《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周口市第二届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程序,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三、对沈丘县、太康县、东新区、港区所上报创业之星无效,重新组织创业大赛预赛,并在7天之内完成;
四、对沈丘县、太康县、东新区、港区的创业之星名额分配数量进行核减。太康县、沈丘县各核减2个名额,东新区、港区各核减1个名额。
特此通报
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