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继峰 李莉) 记者日前在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宣传创业者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我市将开展创业之星和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据悉,凡2008年以来在我市境内外创办企业(即周口人在周口创业、周口人在外地创业、外地人在周口创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创业人员均可参评创业之星。参评人员须为自主创业,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20人以上,资产规模在30万元以上。此外,凡2009年以来,在推动全市全民创业工作中,领导重视,政策扶持力度大,创业服务规范,为全市全民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均可参评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周口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商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商水、太康、淮阳、郸城、鹿邑、沈丘、项城等县市各评选10名创业之星和3家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扶沟、西华、川汇区等县区各评选8名创业之星和3家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市直评选2名创业之星和8家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开发区和黄泛区农场各评选2名创业之星和1家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网上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各县市区首先按2∶1的推荐比例推荐候选人。随后,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人和自荐候选人入选资格进行审核复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周口全民创业网、《周口日报》的“全民齐创业、共同谋发展”栏目将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由公众投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公众可通过填写表格投票(《周口日报》刊登的评选表格)或在网上投票(www.zkqmcy.com)。公众填好投票表格后要在12月20日前寄至周口市文明北路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上投票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2时。
为提高本次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于本月上旬已开始宣传。宣传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1月上旬,在周口电视台、《周口日报》、周口人民广播电台公布评选活动方案;第二阶段为11月下旬,审定候选人员,并按2∶1的比例公布候选人名单;第三阶段为12月下旬,在周口电视台对评定的创业之星进行展播。
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精心准备、及时报送参评所需的相关资料。评选资料包括创业之星推荐表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候选人身份证、工商税务登记证、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周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