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 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处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无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7】36号)文件。 | 个人申请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所在高校的统一安排,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均为原件),于4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高校就业工作职能部门。 | 就业办统筹就业科 | 即时 | 无 | 不收费 | |
受理 | 各高校就业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本校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汇总表》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次性集中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管理办公室。 | 5天 | |||||||
审核 | 4月30日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高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 5天 | |||||||
公示 | 最终资助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民大众创业网和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7天。 | 7天 | |||||||
递交财政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最终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 即时 | |||||||
服务电话:0394-8281863 投诉机构: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94-8268126 | |||||||||
受理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北段人社局四楼统筹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