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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创业者中开展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126次

关于在全市创业者中开展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

自2009年2月,中共周口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周发〔2009〕3号)以来,全民创业工作在我市得以轰轰烈烈地开展,很多人通过享受创业优惠政策走上了创业之路,实现了创业梦想。通过创业,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优秀人物,创造出人生奋进的华丽篇章。现为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激情,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及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14〕219号)文件精神,拟在创业者当中开展“创业改变人生—我的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民创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激情为动力,通过“创业改变人生—我的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引导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到创业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取得更大成就。

二、 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以参与创业活动并取得创业成绩的创业者为主,兼顾从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服务等一线工作人员。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征文来稿应以真实的创业故事为主线,以体现创业、励志、成才为主题,要求情节生动,见人见物,有启发性、激励性和借鉴性。

征文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3张相关图片。征文版权归主办方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方有权使用。

四、征文评选及奖励

1、征文评选: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高校、作协、报社、广播电视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

2、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的优秀征文来稿,将获得优秀征文奖。在此基础上,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征文将入编《周口市创业者励志人生故事集》。

五、征文活动安排及相关要求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截稿。各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高校可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文来稿进行初审,并及时报送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4月30日前将公布评审结果。并在5月份“全市创业成果展暨创业项目推广大会”上统一颁奖。

请各县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创业人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篇投稿,每所高校不少于5篇来稿,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不少于2篇来稿。

各地在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如遇未明确问题,请于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0394-8281867  

邮箱:zksjyb2012@163.com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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