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解决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人员短缺问题,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综合考量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选拔出最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精准匹配应聘人员,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关于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招聘工作,招聘信息、流程、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平等竞争机会。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协管岗位: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其他协管岗位。
(二)辅助类岗位:文印、收发、保洁保绿、其他辅助性岗位。
三、 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政策程序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对象。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注册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通过周口市大众创业网手机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周口市直公益性岗位在线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的,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周口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在周口市大众创业网公示初审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商登记信息、就业信息、领取补贴情况等。
(三)组织面试。用人单位应于面试开始前把面试方案交周口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备案。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人员开展面试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聘用人员由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
(一) 日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考核、岗位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规范履职。
(二)考核制度。实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月度考核主要考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年度考核综合月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 解聘情形。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三年内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金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由就业补助资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障人员待遇。
(三)纪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94-8281862
举报电话:0394-8268126
周口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