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促进会会长、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张小建 一、 “十二五”时期中国就业的战略目标 中国政府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部署安排。 确定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阶段性目标,五年中,我国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万人以上,二、三次产业就业比例分别上升3个以上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开发就业实现新的扩展:就是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扩展就业的新的增长点,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素质就业实现全面提升:就是通过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人员素质和就业能力来促进就业;通过大规模的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上岗就业能力、转岗转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平等就业得到更好体现:就是做到在政策上使所有劳动者普惠共享;在制度上保证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歧视;在公共服务上做到均等和全方位;对困难群体给予就业援助。 ——稳定就业得到更好加强:就是通过全员劳动合同制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维护;通过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加强失业保险和援企稳岗来保证就业局势稳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央明确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并要求把扩大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贯穿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始终。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选择有利于就业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较大的产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二是在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时必须考虑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比如我们确定 “十二五”7.5%的增长速度,就是既考虑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又考虑了继续拉动就业的需要。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要防止失业风险,比如我们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20多个行业200多万人,首先制定职工安置就业方案。 三是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各方面多元化投入的机制。仅中央财政在近8年中对就业投入资金就增长了10倍。 四是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主要的指标。对实现充分就业的状况进行评估考核,重点是就业率增长、失业率调控和城乡居民就业收入增长率等相关指标。促使各级政府落实促进就业的责任,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 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导向和重点 学习借鉴和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就业理念和政策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中国积极就业政策。有这样四个特点:强调在解决下岗失业问题上不仅要有生活的保障,更要注重帮助再就业;强调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劳动者素质;强调扩展多种渠道促进就业中,更加注重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强调结合绿色经济发展,推进绿色就业,努力实现可持续就业。 具体来讲,有八个方面: 一是通过对经济发展施加政策影响,使之有利于扩大就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合作等多元化经济;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 二是通过对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予以政策支持,实行免征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政策,调动他们自主创业就业的能动性,鼓励支持劳动者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三是通过对企业用人给予政策引导,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减免税收和小额信贷政策,使之愿意更多地吸纳就业。 四是通过对困难群体加大政策扶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帮助他们摆脱失业困境。 五是通过对市场供求匹配施加影响,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六是通过对劳动者提高素质做出安排,形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培训制度。 七是通过将治理失业的防线提前,进行预防和调控。 八是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使之与促进就业形成联动。不管劳动者在哪个地方就业,都有相应社会保障;不管劳动者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 在 “十二五”时期,随着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我国还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其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紧密结合,并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培训政策、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政策的组合配套,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综合政策体系。同时,更好地落实 《就业促进法》,推进法制化建设,加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各项就业工作制度的建设,以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推进素质就业 为实现充分就业所确定的重要举措中,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既是根本性举措,又是基本内容。说它是根本性举措,是因为加强培训是实现就业的必由之路;说它是基本内容,是因为充分就业是高质量的就业,是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境界。 国家对技能人才的呼唤,企业对劳动者技能的急切需求,市场竞争就业对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劳动者的要求,正是素质就业的现实背景。而我们目前大力推进的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所实行的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理念以及一系列政策,正是我们探索素质就业的工作基础。 实现素质就业,从宏观层面讲,首先要把就业的实现由主要依靠开发岗位来安排人员,转到更加注重提高人员素质和就业能力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第一步是实现扩大就业规模与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的并举,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逐步实现主要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来促进就业。 素质就业之就业,是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就业,包括劳动者初次上岗、稳定提升、职业转换和创业开业。 素质就业之素质,是讲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特别是市场就业相适应的就业能力,包括劳动者上岗就业能力、从业工作能力、转换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这些能力至少有两个要素,一是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各种技术技能;二是各种就业状态所必需的核心能力,比如学习、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传送信息、团队工作等能力。此外,还应包括就业观念、职业道德等。 推进素质就业,就是将劳动者以上能力大大提高从而形成促进就业的新格局,它是培训与就业更高层次的结合。因此,对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应当进行考量和比较,对以能力促就业的效果应当进行估价和评定,对提高能力的方法、途径和政策、措施要进行制度性的安排。 如何实现素质就业? “十二五”就业规划中,我国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即: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对所有有培训需求的创业者组织一次创业轮训,对所有技能岗位劳动者组织一次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重点行业 (领域)急需紧缺职业 (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大幅度提高到1.25亿人 (2009年为1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 (2009年为2631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27%(2009年为24.7%)。专业技术人才达到6800万人。 实现素质就业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强职业培训。当前,在存在“不对路、无实效”职教培训的情况下,更要强调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因此,探索素质就业,通过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要抓住重点。 一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他们已成为就业主要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生两大群体。要瞄准其初次上岗需要的技能、经验,加强针对性职业技能资格培训、职业见习培训和核心能力培养,帮助青年劳动者提升就业竞争能力。 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包括就地转移和出外务工的两部分群体。对这部分人员,要针对其转移就业的需要,着力提高他们进入非农产业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是失业人员。包括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部分已再就业但不稳定的人员,要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转换职业的能力。 以上三部分人员中都会有一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要针对这部分人员急需掌握的开业和经营管理等知识技能,开展创业培训和相关 “一条龙”服务,提高其开业和运营的能力。 四是在职劳动者。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急需高素质的技能人才。要通过普遍开展岗位培训,推动校企合作,加强企业培养、评价,并与使用、激励相结合,用高技能人才工作带动企业在职培训,促进企业在职人员技能提高与核心能力提升。 实施素质就业,还要通过制度性安排,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进行技能评价的环境和条件。一是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帮助各类就业群体都能获得相应的培训支持。二是建立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帮助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通过提升素质技能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为劳动者评价职业能力提供科学标准,为他们提高素质水平构建上升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