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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新闻通气会

时间:2019年09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9月19日上午,省厅在郑州召开《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新闻通气会。李甄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针对《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创新点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方案》的目标任务是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方案》明确提出,实施专项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中原丝路’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文化河南’技能提升计划”等13个计划,把职业培训“量”与“质”、技能等级“高”与“低”、培训补贴“多”与“少”等统筹协调,推进中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技能人才素质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良性互动。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深化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创新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基础能力”等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谁培训”“培训什么”等问题。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从“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多元投入”“严格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我省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办法等作出进一步调整、细化,实现就业补贴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使用管理新突破。

《方案》政策创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企业,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政府可按企业新购置实训设备总值的2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二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六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三是允许职业院校将不超过培训收入的50%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四是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自主确定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五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在省目录之外再确定不超过10个职业(工种)作为补充,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省内主要媒体,省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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