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一些农民工返乡后,利用学来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家门口自主创业,实现了从“打工仔”到“小老板”的转变,稳步提高了收入,在促进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还为家乡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他们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
这是一种好现象,应该大力提倡。我们这里资源丰富、人口密集、要素成本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产业发展空间较大,具有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优势。因此,政府相关部门“筑巢引凤”,就显得异常重要。这要求相关部门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供较好的创业环境。笔者提出四点建议:
版 一是解决资金问题。返乡农民工创业,普遍受资金限制,投资规模偏小。创业之初,主要靠自有资金投入;企业发展阶段,也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应提高对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创新小额担保贷款、互相担保贷款等方式。对从事农产品加工运销、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可给予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
二是寻找好的项目。返乡农民工创业,所从事的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含量不高,自主创业风险系数大。各地应结合“阳光工程”等国家扶持的培训项目,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引导和服务,提供信息,搭建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合作的平台。
三是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农民工创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从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对有条件、有能力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在用地、纳税、收费、工商登记等方面降低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强化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服务,提高创业的稳定性。要切实抓好《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政策的落实,完善政策操作办法,不断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轻轻松松创业,服务当地经济建设。本有
四是提供法律服务。农民工刚创业,可能需要充“法律电”。公检法司等单位应加强普法宣传,开通“法律快车”,积极服务于企业发展。鼓励经营者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对涉及的纠纷快立案、快调解、快审结、快执行,切实维护企业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