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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创业惠民”新政

时间:2012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为扶持创业人才发展,支持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我省工商局会同省委组织部专门出台《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推出了一系列门槛低、实用性强的“创业”新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回家发展。

       据市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文件精神,今后我市凡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均没有了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零首期”出资注册,但自公司成立起两年内必须缴足注册资本。另外,《纲要》还对经营场地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开,凡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小区(含工业小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只要你创业的类型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等新兴产业,创业人才可以利用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新兴产业企业的首次出资。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将开辟“创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推行“上门办理、承诺办理、联合办理、预约办理”活动。另外,《纲要》还对其他优惠举措进行了明确,包括以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创业人才为 重点,大力吸引高端创业人才来豫创业兴业,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对来豫的创业人才提供信息化服务;允许农村实用创业人才以其居住地点作为住所办理工商登记;支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为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县级工商机关可委托有条件的工商所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等,新政的实施,将对我市创业人才发展、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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